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于2015年6月公开选聘管理(含辅导员)及技术人员6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公开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于2015年6月公开选聘管理(含辅导员)及技术人员6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公开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5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3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26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45元/科(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点击:“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时间:2015年6月8日 16:00至6月15日17:00。
2015年6月25日16:00至6月26日17:00登录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点击“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大学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参考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一般类笔试大纲(见附件3)。
科目二:中英文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英语占70分,题型为客观题,不含听力,参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公文写作占30分,题型为主观写作题。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中英文能力测试成绩×40%)。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5年6月27日(周六)上午。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时间为8:30—10:00;
2中英文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5年7月9日16:00前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上“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成绩查询入口”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5年7月12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5年7月12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预先命题,现场回答的形式,评分着重考虑面试者答题时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uhr.szu.edu.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选聘录取的人员为聘任制管理(含辅导员)、技术人员,到岗后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3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6536111,26534449。
附件1:深圳大学2015年公开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3:一般类笔试大纲.doc
一般类笔试大纲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为:
1.综合知识
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方面。
2.数量关系能力
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等。
3.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包括选词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等。
4.判断推理能力
包括事件排序、图形推理和判断推理等。
5.资料分析能力
包括统计表、统计图和统计文字资料等的分析。